好高興,明天9/3又要去看明道了,在台中的德安購物中心,但是,我的專輯在之前就已經簽過名了,所以明天可能不能上台,只能在台下看了,不過,也沒關係,只要可以看到他,我就很滿足了。

今天晚上,媽媽去阿姨家過夜了,只有我一個人在家,本來媽媽要找我一起去,但是明道要來台中,我怎麼可能會去呢??

今天,Linda和阿祥發生了一些衝突,在旁邊看的我,好緊張,畢竟阿祥是男生,在盛怒之下,會不會打人誰都不曉得,很怕他真的動手打了Linda,但好笑的是,Linda沒事,我卻受傷了。

不懂為什麼,每次旁人吵架,我總是無辜遭殃,還記得,以前爸爸和媽媽吵架時,爸爸拿安全帽丟媽媽,媽媽閃開,卻砸到站在她後面的我,我的腳頓時紅腫了一片,因為盛怒之下的爸爸,力氣是很大的,砸東西自然不留情,因為這樣,這場吵架才結束......

時間回到現在,還是吵架的問題,阿祥很生氣,踢了我前面放牛奶的塑膠籠子一腳,而置於籠子上的盤子,卻飛過來砸到我的手,因為那盤子是破掉的,旁邊很銳利,飛過來時,在我的手腕上劃出了一條血痕,也因為這樣,這場衝突才這樣結束......

明明跟我沒有關係的事情,卻都因為我無辜遭殃受傷了,才停止,我想...以後有人吵架時,我是不是要離他們十公尺遠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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